问:劳动仲裁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答: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为了促使履行调解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如到期未付清,被申请人额外支付违约金1万元,可以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无权拒绝当事人的违约金要求。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签字,没有在送达回执签字的,当事人可以在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前反悔。
编辑:仲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