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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2018-04-15
【解释】合议庭,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外)。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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