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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构建办发〔2018〕1号
2018-06-29

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构建办发〔2018〕1号

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46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对象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是本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且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传统手工艺技能人才),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职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二)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在技能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三)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推荐名额
2018年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名额为45名左右。为提高推荐评选质量,适度控制评选规模,各推荐单位应按推荐名额予以推荐上报(见附件1)。
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荐本地区候选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在浙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单位)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是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六有六要”总体要求中“技能要提高”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市(县、市、区)首席技师、行业首席技师和企业首席技师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技能劳动者立足本职、技能成才的热情。
(二)严格选拔推荐标准和条件。浙江省首席技师是全省各行各业高技能人才的优秀代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从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十大传统制造业的从业人员中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高技能人才。
(三)深入宣传开展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各地和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推荐工作,依托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要在2018年8月20日前,将推荐函、《浙江省首席技师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报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社保厅),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首席技师申报表》(见附件3)。
(二)浙江省首席技师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术成果和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归口推荐单位负责审核)。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陈中杰,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3147,电子邮箱:chenzj@zjhrss.gov.cn。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编:310025。

附件:

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浙江省首席技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推荐地区(单位)

名额

1

杭州市

8

2

宁波市

8

3

温州市

6

4

湖州市

4

5

嘉兴市

4

6

绍兴市

5

7

金华市

5(其中义乌1

8

台州市

5

9

舟山市

3

10

衢州市

3

11

丽水市

3

12

省直部门、省直属企业

及中央在浙单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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