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4〕76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函〔2017〕227号),现将通过评审的2018年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
在公示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特快专递邮戳为准),书面向应急管理部规划科技司(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A124,邮编:100713)提出,同时于提出之日传真至010-6446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