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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委办〔2018〕17号
2018-06-0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委办〔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82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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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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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应急〔2018〕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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