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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专指办〔2018〕2号
2018-05-21

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专指办〔2018〕2号

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3〕127号)总体要求,现将《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知识更新指导协调机制,推进人才评价培养一体化建设,发挥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作用,全年培训5万名创新型高层次、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完成200万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紧紧围绕为我省八大万亿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特色小镇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重点领域,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素质和能力。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继续教育学时制。落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学时认定细则》,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什么、如何学、如何算、如何用的问题,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将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各专业职称评审体系,落实“评价+培养”的人才队伍建设模式。会同省人事教育指导中心对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升级。
(二)实施高端引导目录。围绕我省八大万亿产业、海洋经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计划、特色小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编制并实施知识更新高端引导目录。
(三)完善省级高研班项目。遴选确定50期左右省级高级研修班,培训300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行“研修班进企业”,挖掘和推广研修成果,组建授课专家和骨干学员“微智库”,“做精、放大”研修班绩效。
(四)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编制《2018年度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计划》,进一步突出产业特色,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升基地产学研合作水平。开展已建省级基地年度考核工作。
(五)探索“互联网+”学习模式。建设运行好“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支持各省级部门、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互联网学习平台、手机微课件学习端,提供虚拟化、移动式学习服务,进一步创新继续教育形式。
(六)推进公需科目培训。围绕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前沿科技等领域,科学编制公需课程引导目录,进一步充实公需课程资源,运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全面推进公需科目培训。
(七)完善工程指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督查、评估和通报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落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工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
三、各部门实施计划
(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培训项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省发改委工作实际,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技能业务培训活动,为我省推进两个一百年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围绕改革重点工作策划一批有深度、有特色的培训项目,将省发改委重点工作和省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围绕省人社厅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探索与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开展深度合作,力争建立德国工业4.0浙江教学点,为我省培养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社会热点,策划一批有影响、有市场的培训项目。根据《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报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和明年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发挥在德国工业4.0战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经验,引进德国工业4.0“现代学徒制”,创建中德工业4.0浙江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二)专业技术人才培育相关工作。按照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的总体部署,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培育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发展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定期编制发布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和特色人才地图,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制定实施特色产业规划与专业人才规划、编制创新目录和引才目录、绘制特色产业地图和特色人才地图的指导帮助。深入开展“浙商名家”“浙商薪火”“科技浙商”培育行动,大力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育造就一大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现代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深入推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培育造就一大批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更多组织高规格的技能比赛,培育造就一大批技艺高超、精益求精的高技能人才。同时,逐步建立完善“三支队伍”的人才库。继续加强省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三)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继续深化教师培训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鼓励培训机构,系统化、递进式实施培训项目,增强项目之间的整体和连贯性。建立与有关部门会商机制,提高教师培训服务教育改革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优化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教师培训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题培训。开发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微课程。实施新一轮“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在全省遴选培养360骨干校长和教师。继续牵头组织实施“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京苏浙粤联合培养”、中小学教师海外提升计划。统筹组织各类省级教师培训。抓骨干教师培训,鼓励中小学教师拓展学科知识,加强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等薄弱领域的骨干教师培训。深化非师范毕业新教师培训制度,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教师培训模式研究与创新,加强教师培训基础和能力建设。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访问学者”和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继续遴选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各200名赴知名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研修。选送50名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赴德国培训。为加快培养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力量,对新入选的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分期分批的进行培训,旨在进一步拓展学科(专业)带头人的职业教育理论视野,提升专业发展规划能力和市场把握能力,提高专业教学团队的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医疗卫生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以提升质量为核心,持续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水平。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病种分布修订培训细则,提高培训要求、优化培训内容和轮转流程。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规程,规范出科、年度和结业考核,实现培训质量关键节点可控。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推进卫生教育资源下沉,结合基层需求,遴选新增病种,开展新一轮基层疾病诊治技术项目,凝炼疾病诊治精品课程,扩大临床医务人员覆盖范围。实施新一轮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强化培训针对性,持续提升培训质量。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录后续工作。落实相应政策保持在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中儿科、全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的良好态势,研究探索紧缺专业定向培养和转岗培训方案。建立以基地为核心,项目为抓手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顶层设计,探索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成新模式,丰富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五)科研人才培训计划。落实行业专业学时制度工作,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的指导意见,结合相关科研单位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修改细则内容,抓紧时间印发正式文件,为自然科研系列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提供规范依据,2018年起正式将学时登记情况纳入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以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为依托,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继续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基地的人才培养功能。2018年继续推进面向专业技术人才的各类培训,预计全省新培育技术经纪人600人左右,面向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方法培训700人次,培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人才800人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六)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全面落实省级文化系统实施首席专家聘任制度,培养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统筹推进文化创新团队、优秀文化专家项目,组建一批影响力强、基础扎实、权威性强的研究团队,引进一批“高精尖缺”的高层次文化管理、学术、运营人才,打响文化人才浙江品牌。启动实施“文博专业拔尖人才”培育工作,力争每年选拔培养10名“文博专业拔尖人才”。依托浙江音乐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文化产业园区等重大平台,打造一批文化创新人才集聚区、文化产业人才集聚区。加大文化名家培养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一批艺术家特色工作室、大师工作室。开展培养“百名文化拔尖人才”,“千名文化紧缺人才”,“万名基层文化骨干”的“3个1”工程。定向扶持一批年轻创业人才,优化“新松计划”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探索艺术家签约弹性模式。深化文化干部网络学院建设,组织开发一批微课,开发移动客户端。完善文化系统人才荣誉考评标准和评审程序,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荣誉奖励制度。(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2018年3月前制定出专业学时制度实施细则计划,并对往期学员统一纳入管理制度当中。从师资培训出发,建立完整的师资培训考核制度,对已认证的师资进行继续教育。成立浙江省电子商务培训平台,为电商教育和培训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大平台服务。继续完善和调整电子商务评价体系,在省内已经开展培训的地市继续开展,未开展的地市积极对接帮助落地。全年举办2—3期师资培训,并做好师资的考核认证管理工作。在9月前完成1—2期高级研修班,并做好后续的学时登记管理服务。以平阳县电子商务培训班为模板,在省内其他地市、县市建立合作意向,培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以及以技能为主的企业实操人员。以余杭区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培训班为模板,继续对省内其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试点启动各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培训,由政府、协会、企业三方联动,邀请各平台相关产业集群优秀企业代表宣讲等。举办跨境电子商务讲师认证培训,为跨境电商储备优秀讲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发挥历年培养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作用,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巡回讲堂,提升一线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能力。开展第四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培养,提升我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水平。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进一步发挥好教育培训的功能作用。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事务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工作知识培训。(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九)会计人才培训项目。加强对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的会计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工作。更新知识培训和高端人才培训相结合。应根据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在做好一般会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同时,开展高级会计师的培训和总会计师的素质提升工程,在做好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同时,鼓励各市、县(市、区)开展当地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不同层级的知识更新和提高需求。于2018年选拔浙江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班或专项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拟招50人左右。计划由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领军分会承办全国在浙会计领军人才和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预计培训人数为300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十)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以“拔尖人才工程”为抓手,选派10名高层次人才出国进修,组织 1000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考核机制。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单位年度考核、当地水利工作考核挂钩,与个人年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关联,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教育培训效果。落实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推进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员兼职授课等措施。进一步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化工程。实行必修课制度,拓展在线学习系统学习覆盖面,开发实践性优秀课程,以提升水利人才开发与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才信息化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优化人才系统。(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十一)环境保护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推行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出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实施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制度。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与职称评审、日常考核、岗位聘任等紧密衔接,实现人才培养与评价、使用、激励一体化,使知识更新成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自发需求。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围绕解决治水、治气、治土、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环境问题,通过举办学术论坛、加强学术交流、加大投入力度、择优重点培养、强化对外合作、提供锻炼平台等途径,大力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明年,将继续统筹抓好约50期7000人次的全省环保业务培训,牵头组织一期市县环保局长岗位培训,并积极开展以治气、治水、治土等节能环保为主题的培训研讨活动。完善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采取立足岗位自我提高、重点培养优秀人才、整合项目人才资源、设立创新专项经费、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关爱科技人才、优化工作条件等方式,形成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集聚人才、用制度激励人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十二)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知识更新项目。加强与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属单位的沟通协调,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度建设教育培训指导性计划,加大继续教育投入,把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创新能力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正式启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解决全省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公需科目的学习及专业科目学习的补充途径。编制行业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视频课件学习目录,聘请师资、分时分批制作相关视频课件。对经认定的省级培训班参训人员统一登记学分,做好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等工作。结合建设事业发展需求,加大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和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力度,围绕城乡建设转型的重点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建设系统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充分发挥浙江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平台作用,大力推进我省建设行业产学研合作工作。(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十三)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结合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有效增加人才总量,着力优化人才结构,显著提高人才素质,引进重点领域急需人才。进一步完善浙江交通在线教育培训平台,明年计划在线教育平台新增交通专业课程50门。充分发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产学研功能。指导浙江交院、交科院开展“一人一策”高层次人才引进试点工作。开展技能比武,带动行业劳动者素质提高。进一步与人社厅沟通,尝试增加行业工种列入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目录,让更多的技能人才有机会享受配套政策。继续组织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弘扬“工匠精神”,带动行业形成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依托全国技术能手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加大高技能人才和行业领军人物的培养。积极推荐人才承担重大课题、参与重点项目、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扩宽人才培养途径。对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推荐授予荣誉称号。(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十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人才培训计划。持续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农民培训工作体系建设,深化浙江农民大学与各市农民学院、各县农民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健全协作机制,完善合作途径,整合各级教育培训资源。主要工作:完善的省市县三级体系的联系协作机制,建立由浙江农民大学牵头负责的年度工作评优评奖制度等。健全完善教学过程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教学过程督导,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省级农民培训计划任务,进一步尝试和探索搭建网上农民培训和教学服务平台工作等。探索农民培训和农村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的新机制、新方法和新模式,组织开展农民培训软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民读书月”活动,努力营造浙江农民求知求学、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等。进一步发挥首席专家团队作用,指导落实首席专家聘期“六个一”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市、县(市、区)组建地方产业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队伍技术水平,加大基层农技人员定向评价和培养力度,深化农技推广体系创新试点改革;加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细化评价标准,拓展拓宽参评通道,指导各市农业中评委加大中初级职称评审力度,构建农民技能培训与职称评审的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主多元”浙江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队伍。(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
(十五)信息网络安全人才培训项目。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门户网站和电子邮件系统,水、电、气等工控系统,以及大型互联网企业重点网络应用服务,开展信息安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500人次。(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十六)海洋与渔业科技人才培养。加快海洋与渔业人才开发体制机制研究,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及时总结2017年知识更新培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并探索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定;加强对地市办班的督查,统筹协调各地市办班安排;依托省海洋与渔业干部学校,继续实施2017年度海洋与渔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充分发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作用。(责任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局)
(十七)省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和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计划。适应新形势、新职能、新体制,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的目标,实施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行业学时管理制度,同步建设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与省人社厅的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对接。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平台作用,探索新职能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继续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能力和学历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推动医疗器械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纸质考试转为电子化考试,探索建设机考试题库,改编医疗器械考试用书,提升考试的科学性。探索各种类型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模型,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八)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举办服务业高端人才境外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60人;高研班25期,培训人数1690人。(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备注:责任单位列为首的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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